生杀大权成语解释
比喻生死赏罚的各种权利。掌握使人生存或死亡的权力。形容权力极大。近义词:生杀之权、予夺生杀、一手遮天、炙手可热、权倾朝野、尚方宝剑、呼风唤雨、尚方宝剑。反义词:尺寸之柄。
【生杀之权是什么意思】:生:叫人活;杀:叫人死。操纵着叫人生或死的权力。形容权力很大 【生杀之权成语接龙】:寸草不生 → 生杀之权 → 权倾中外 【用法分析】:作主语、宾语;形容权力很大 【读音预警】:倡导普通话,请按照音标 【shēng shā zhī quán】采用标准四声阅读。
【简拼】:sszq 【解释】:掌握别人死活的权力。【出处】:汉·荀悦《汉纪·哀帝纪上》:“况郭解之论,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罪已不容于诛矣。”【示例】:天生民不能自治,于是乎立之君,付之以~。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个成语出自《史记·项羽本纪》,形容生杀大权掌握在别人手里,自己处于被宰割的地位。在楚汉相争时,项羽屯兵新丰鸿门,谋士范增计划除掉刘邦。刘邦赴鸿门宴,范增让项庄舞剑助兴,意在杀害刘邦。张良叫来樊哙,刘邦借机与樊哙商议逃走。
古代什么官衔有生杀大权
1、在古代,没有官员拥有生杀大权。所有的死刑案件必须经过刑部和大理寺的核准,并由皇帝亲自批准后才能执行。能合法剥夺人的生命,是皇帝特权的象征。只有皇帝亲赐尚方宝剑或者有特别授权的钦差,才拥有先斩后奏的特权。
2、没有官员有生杀大权,所有的死刑案件必须报刑部和大理寺核准并由皇帝亲自批准才能执行。能合法剥夺人的生命是皇帝的特权。只有皇帝亲赐尚方宝剑或者有特别授权的钦差才有先斩后奏之权。
3、县令为何权利大 首先我们从身份上来说,古代的县令多半是进士出身,可以算得上是天子门生了。吏部分派进士前往各地当县令,这就等于是带天子牧民了,是皇帝的代言人。所以对于普通人来说,县令老爷的话就等于是皇帝的话了。
4、—皇帝的侍从近臣,东汉光武帝后都用宦官充任 典军校尉——武官,统领皇帝宿卫兵的长官,汉灵帝中平五年,即公元188年,设置了西园八校尉,。
生杀大权成语解释词语生杀大权什么意思
比喻生死赏罚的各种权利。掌握使人生存或死亡的权力。形容权力极大。近义词:生杀之权、予夺生杀、一手遮天、炙手可热、权倾朝野、尚方宝剑、呼风唤雨、尚方宝剑。反义词:尺寸之柄。
【生杀之权是什么意思】:生:叫人活;杀:叫人死。操纵着叫人生或死的权力。形容权力很大 【生杀之权成语接龙】:寸草不生 → 生杀之权 → 权倾中外 【用法分析】:作主语、宾语;形容权力很大 【读音预警】:倡导普通话,请按照音标 【shēng shā zhī quán】采用标准四声阅读。
成语:生杀之权 【成语】:生杀之权 【拼音】:shēng shā zhī quán 【简拼】:sszq 【解释】:掌握别人死活的权力。【出处】:汉·荀悦《汉纪·哀帝纪上》:“况郭解之论,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罪已不容于诛矣。”【示例】:天生民不能自治,于是乎立之君,付之以~。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个成语出自《史记·项羽本纪》,形容生杀大权掌握在别人手里,自己处于被宰割的地位。在楚汉相争时,项羽屯兵新丰鸿门,谋士范增计划除掉刘邦。刘邦赴鸿门宴,范增让项庄舞剑助兴,意在杀害刘邦。张良叫来樊哙,刘邦借机与樊哙商议逃走。
炙手可热:比喻权势大,气焰盛,使人不敢接近。 权倾朝野:形容一个人的权力极大,能够左右朝政和野望。 尚方宝剑缓祥:比喻有特殊的权力,可以先斩后奏。 呼风唤雨:形容有极大的权力,能够支配自然界的力量。 翻云覆雨:形容玩弄权术,反复无常。
我为鱼肉人为刀俎是比喻生杀大权掌握在别人手里,自己处在被宰割的地位。这个成语典故出自《史记·项羽本纪》,原句是:樊哙曰:“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之后演变为成语“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生杀之权成语解释
【成语】:生杀之权 【拼音】:shēng shā zhī quán 【简拼】:sszq 【解释】:掌握别人死活的权力。【出处】:汉·荀悦《汉纪·哀帝纪上》:“况郭解之论,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罪已不容于诛矣。”【示例】:天生民不能自治,于是乎立之君,付之以~。
【生杀之权是什么意思】:生:叫人活;杀:叫人死。操纵着叫人生或死的权力。形容权力很大 【生杀之权成语接龙】:寸草不生 → 生杀之权 → 权倾中外 【用法分析】:作主语、宾语;形容权力很大 【读音预警】:倡导普通话,请按照音标 【shēng shā zhī quán】采用标准四声阅读。
生:叫人活;杀:叫人死。操纵着叫人生或死的权力。形容权力很大 成语出处 汉·荀悦《汉纪》第28卷:“况郭解之论,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罪已不容于诛矣。”盛德不泯 成语拼音 shèng dé bù mǐn 成语解释 盛德:美盛的品德;泯:灭。美盛的德行永远不会泯灭。
生杀之权的意思是操纵着叫人生或死的权力。生杀之权造句:魏忠贤,那还了得,明朝熹宗皇帝宠信的太监,执掌生杀之权,要是平常有人撞他马,问都不问,杀,先斩后奏,有生杀之权。
杀生之权,汉语成语,拼音是shā shēng zhī quán,意思是掌管生死大权。出处。出自汉·扬雄《法言义疏·渊骞》:“夫四豪者,又六国之罪人也,况于郭解之伦,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其罪已不容于诛矣。
皇后有生杀大权吗
理论上看,皇后并没有太大的生杀大权。她的职责主要局限于管理后宫,做一个贤内助。自宋朝以后,皇后基本不参与政治,这与我们常见的宫斗剧、清穿剧中的描述有所不同。 在宋朝以前,后宫的女性往往更多地参与政治。这并不是因为这些女性强势,也不是因为皇帝昏庸,而是因为皇帝的权力受到了威胁。
所以,总的来说,虽然皇后在古代皇宫中地位崇高,但她通常并不直接拥有“生杀大权”。这种权力更多地掌握在皇帝手中,而皇后则可能通过其他方式来发挥她的影响力。
历史上三位最厉害、手握生杀大权的太后分别是:吕后 身份背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后,刘邦的妻子。权力表现:在刘邦去世后,吕后实际掌握了汉朝的政权,对朝廷内外拥有极大的影响力。她不仅参与政事决策,还直接干预司法,手握生杀大权。
古代掌管生杀权的是什么官
1、皇帝是古代掌管生杀大权的最高领导人。东汉时期,尚书设有二千石曹,负责刑狱管理,三公曹则负责案件决断。魏晋以后,尚书的三公、比部、都官等曹均涉及刑狱事务。南朝的宋、梁、陈和北朝的北齐均设有都官尚书。
2、皇帝是掌管天下生杀大权的最高领导人。东汉尚书置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曹掌决案。魏、晋以后,尚书之三公、比部、都官等曹均关刑狱,南朝之宋、梁、陈、北朝之北齐,均设都官尚书。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开皇三年(583)改称刑部,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
3、没有官员有生杀大权,所有的死刑案件必须报刑部和大理寺核准并由皇帝亲自批准才能执行。能合法剥夺人的生命是皇帝的特权。只有皇帝亲赐尚方宝剑或者有特别授权的钦差才有先斩后奏之权。
4、在中国古代,狱官是指负责主持刑狱事务的官吏。他们不仅负责审理案件,还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汉书·晁错传》中提到:“奸邪之吏,乘其乱法,以成其威,狱官主断,生杀自恣。”这句话表明了狱官的重要性和权力。在古代社会,狱官往往具有较高的地位,因为他们的决定关系到人的生死。
5、手握生杀大权,远比总督、巡抚这些封疆大吏要嚣张许多。“八府巡按”,又称“八府巡抚”,在古代的官制体系中,这一官职名称并不存在,仅出现于古代的戏文或者小说中。在周星驰主演的《审死官》中,秦沛饰演的“八府巡按”,威风八面、刚正廉洁、为民请命,可谓百姓心中“正义”的化身。
6、在古代藩王就是当地最高的军事和政治长官,手中掌握着其他官员的任免,掌握着其他人的生杀大权,权势比较大的藩王,还会成立自己的国中之国,威胁到中央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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