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有邻杜有邻案
1、天宝五年(746年),杜有邻,身为太子李亨姬妾杜良娣父亲的赞善大夫,因一桩诉讼牵扯进了更为复杂的情况。杜良娣为东宫内官中的良娣,官秩三品,而杜有邻则属于太子东宫官属,官阶正五品。杜有邻的女儿,即杜良娣的姐姐,嫁给了左骁卫兵曹柳勣。
2、天宝五年(746年)年底,太子李亨的姬妾杜良娣(东宫的内官有妃、良娣、宝林三级,还有诸多宫女。良娣是地位低于太子妃的姬妾,秩正三品)的父亲杜有邻惹上了官司,酝酿成另一起大案。杜有邻时任为赞善大夫,正五品官,为太子东宫官属。杜有邻有一女(杜良娣的姐姐)嫁给左骁卫兵曹柳勣。
3、李林甫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三狱案”之“杜有邻案”就此爆发。 太子东宫的内官有妃、良娣、宝林三级,还有诸多宫女。良娣是地位低于太子妃的姬妾,秩正三品。天宝五年(746年)年底,太子李亨的姬妾杜良娣的父亲杜有邻时任为赞善大夫,正五品官,为太子东宫官属。
4、李亨的岳父杜有邻被柳勣状告:“妄称图谶,交构东宫,指斥乘舆”。由于事关重大,唐玄宗有一次委任李林甫查明此事, 李林甫有一次抓住这个机会将太子李亨牵连进来想让玄宗将其废位。可惜一切都不如李林甫所愿,事情查明后,原来是柳勣诬告,而柳勣和杜有邻都在重仗之下被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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